11.14 VARIABLE ATTRIBUTE
VARIABLE ATTRIBUTE
VARIABLES=var_list
ATTRIBUTE=name(’value’) [name(’value’)]…
ATTRIBUTE=name**[** index**]**(’value’) [name**[** index**]**(’value’)]…
DELETE=name [name]…
DELETE=name**[** index**]** [name**[** index**]**]…
VARIABLE ATTRIBUTE 添加、修改或移除与活动数据集中变量相关联的用户定义属性。自定义的变量属性不会被 PSPP 解释,但它们会作为系统文件的一部分被保存,并可能被读取它们的其他软件使用。
必需的 VARIABLES 子命令必须放在最前。指定后续 ATTRIBUTE 或 DELETE 子命令所应适用的变量。
使用 ATTRIBUTE 子命令添加或修改自定义变量属性。将属性名指定为标识符(见 记号),后跟括号中所需的、带引号字符串形式的值。所指定的属性随后会在 VARIABLES 指定的变量中被添加或修改。以 $ 开头的属性名保留供 PSPP 内部使用,而以 @ 或 $@ 开头的属性名不会被大多数显示其他属性的 PSPP 命令显示。其他属性名不作特殊对待。
属性也可以组织为数组。要赋值给数组元素,可在属性名与值之间添加一个用方括号([ 和 ])括起来的整数数组下标。数组下标从 1 开始,而非 0。只有一个元素(编号 1)的属性数组与单个非数组属性不加区分。
使用 DELETE 子命令从 VARIABLES 指定的变量中删除属性。单独指定一个属性名可删除整个属性,包括属性数组的所有数组元素。指定属性名后跟方括号中的数组下标,可删除属性数组中的单个元素。在后一种情况下,所有编号高于被删除元素的数组元素都会下移,填补空出的位置。
若要将自定义属性与整个活动数据集(而非特定变量)相关联,请改用 DATAFILE ATTRIBUTE(见 DATAFILE ATTRIBUTE)。
VARIABLE ATTRIBUTE 立即生效。它不受 DO IF 或 LOOP 等条件与循环结构的影响。